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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业菊名校长室工作章程
编辑日期:2013-5-10  作者:方业菊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方业菊名校长工作室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作室名称:方业菊名校长工作室

第二条  工作室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作室为学习平台,积极探索学校管理与内涵发展之路,促进本室成员教育理念更新与发展,努力向研究型、专家型校长或优秀学校管理者迈进。

第三条   工作室室训:务实  合作  共进

第四条  本工作室自觉接受庐阳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作室成员

第五条  工作室由庐阳教育体育局主管,工作期限为三年,由挂牌名校长方业菊(主持人)及六位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方业菊  合肥市五一小学校长

彭发玉  合肥市海棠花园小学校长

李必文  合肥市十张小学校长

朱  琍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副校长

刘佩林  合肥市杏林小学校长

李  明  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副校长

刘  莉  合肥市双岗小学副校长

第三章 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第六条 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负责制定名校长工作室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 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及实践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负责邀请区内外专家、教授指导工作,组织成员外出学习、交流。每年至少完成36个继续教育学时。

第八条 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成员共同成长。在任期内能完成1项市及以上课题并取得成果,每年开设2次区级以上高水平的示范课、研讨课或专题学术讲座。

第九条 负责对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和成员档案。

第十条 负责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工作室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

第四章 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与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制订三年个人发展规划。每年至少完成36个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二条 自觉参加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及实践活动,协助主持人建设工作室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出经验,出成果。每位学员应履行的常规工作有:每学期执教一次示范观摩课、课改研究课或观点小报告;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两年内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两年内培养1~2名青年教师;每学年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提交一份有关本学科建设(学校管理)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每学年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效果良好,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教师中居于前列。

第十四条 完成工作室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 区教育体育局每年下拨工作室6万元经费,用于添置办公用品、购买资料、组织学习培训、课题研究等。

第十六条 工作室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范要求,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制度管理,并接受上级审计。

第十七条  工作室所需研究及活动经费,工作室主持人审批,并实行集体商定和通报制。工作室所需物品购买实行申购、审批、购置、入帐,委托五一小学总务处统一管理。

                                                                                                                                  2013年4月